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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要办哪些许可证?

发布:2021-09-15 10:43,更新:2024-04-30 09:30

  近年来,网络直播平台发展比较迅速,几乎到了人人都在直播的地步,现如今网络直播平台的内容开始朝着多元化发展,除了游戏,户外直播、秀场直播、美食直播等细分内容都冒了出来,然而在竞争激烈的直播市场中,却有不少主播为了提升人气而选择向观众展示一些违法违规内容,随之而来的是国家广电总局对直播行业的整改,要求直播行业的规范性,那么直播平台都需要办理哪些资质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ICP许可证

  根据《电信分类目录2013版》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众通信网络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语音信息服务(声讯服务)或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

  信息服务的类型按照信息组织、传递等技术服务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等。

  信息社区平台服务是指在公众通信网络(含互联网)上建立具有社会化特征的网络活动平台,可供注册或群聚用户同步或异步进行在线文本、图片、音视频交流的信息交互平台。信息社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社交网站、博客、播客、微博、 社区、聊天室、网络在线游戏等业务平台。

  本身这个网站的弹幕评论就可以使注册用户与主播之间进行交流,所以ICP是必须的。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必须要申请的证书;如果从事互联网文化行业,但是没有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相关部门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果还没有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尽快办理。

  企业凡是通过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都需要办理文网文资质许可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企业凡是通过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都需要办理文网文资质许可证,主要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由于该网站运营游戏产品,并且进行了网络演出,网文(含网络演出,游戏,货币)这个证书是必须的。

  三、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网络视听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

  该证书与此前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不同的是,获得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将有权独立制作包括广播剧、电视剧等视频内容,而获得视听许可证的企业依然无权独立制作视频节目。

  视听节目,是指在表现形式上类同于广播电视节目或电影片,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节目。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是指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信息网络,将视听节目登载在网络上或者通过网络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在线收看或下载收看的活动,包括流媒体播放、互联网组播、数据广播、IP广播和点播等。视听节目的网络传播者,是指组织、编排视听节目并将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机构。

  网站的多数节目以直播录播形式播放动画、综艺节目、自制节目,视听证是该网站应该具备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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